企业毁约 学生哥如何维权

2009年6月1日 04:56:21   作者: 邓仲谋   来源: 广州日报

  “我是天河某大学的电信毕业生,去年签约了一家企业,今年突然收到这家企业说无限期推迟入职,并且好几个同学都是这个情况,对于这种变相裁员的违约行为,我们实在很气愤。”记者日前收到一封大学生的投诉邮件,信中讲述了自己和某公司发生的不愉快事情。

  据了解,该公司去年底进入大学校园招聘,录用一批大学生后,与之签订了“三方协议”,但今年形势每况愈下,公司无法兑现当初的承诺,开始对大学生的上班要求躲躲闪闪。这位同学认为,公司的做法让自己丧失了最佳求职时间,公司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赔偿。

  这位同学准备联合其他受害者共同揭发“黑心企业”。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今年四月初,天津发生了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无限期推迟部分应届毕业生入职事件。经有关媒体报道后,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不得不对此作出解释。

  本报记者进行相关调查后发现,广州本地大学生确实也有遭遇无限期推迟入职时间的现象,这种现象随着2009届大学生毕业时间临近而日益突显。据了解,由于企业与学生签订的三方协议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保护的范畴,企业在毁约时,学生更多处于一种无可奈何的境地。

  企业有变

  学生措手不及

  本报之前报道过的阿洲就遭遇了“企业毁约”的尴尬。去年底,他在招聘会上应聘了某酒企业的销售人员,经过三轮面试,得到公司的OFFER:过完农历新年就可以开始上班。但过年后,他打电话到公司,才得知“公司临时改变了招聘计划,不招收应届生”。

  企业毁约,无疑让求职的学生措手不及。最为重要的是耽误了学生的“黄金求职时间”。一般而言,知名公司从去年9月~10月就开始召开宣讲会,11月份开始举行现场招聘会,12月进入年前招聘的高潮。年后2月~3月也是求职的高峰,这段时间有大量的现场招聘会举行,而5月份的招聘会所剩无几,留给毕业生的工作机会也越来越少。那些遭遇了企业“滑铁卢”的毕业生,面对“求职末季”,大呼“上当”也便是理所当然的事。

  企业“退货”,学校不安

  遭遇企业毁约的,不仅仅是学生,一些技工和中职学校也频遭“退货”。记者在某中职学校采访时,就曾听到该校就业办主任感叹,他们学校与某企业校企合作,培养两百余名“订单生”,但因企业战略调整,一百余位“订单生”遭“退货”。虽然企业做足了各项费用的赔偿,但面对这些“订单生”的出路,学校就业办还是坐立不安。

  据了解,广东的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大多实行“校企合作”,推行“2+1”的人才培养模式,也就是两年在学校学习,一年在企业顶岗实习。

  学校一般会在春季举行大型招聘会,邀请“校企合作”的企业进校园招聘二年级学生到企业实习。也就是说,2009年的毕业生,其实在2008年春就已经推荐出去顶岗实习,这部分学生的实习工作并没有受到多大影响,而2010年的毕业生,正好遭遇眼下的经济形势,企业需求减少,部分中职生和技工生无法顶岗实习,这成为一些中职和技工学校的负责人所忧虑的问题。

  面对企业毁约,学生沉默多维权难

  据了解,遭遇企业毁约的学生,大致有三种情况:

  一种是企业与学生只是发了口头OFFER或录用通知书,但未与学生签订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下企业的“毁约”,更多承担道德和诚信上的谴责,学生很难追究企业的赔偿责任。但也有知名企业会赔偿学生在应聘过程花费的体检费等各种费用。

  第二种是企业与学生签订了“三方协议”。

  “由于三方协议只是大学生与企业签订的一个劳动意向合同,并不是真正的劳动合同,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中国劳动关系在线总经理梁伟权认为,当三方协议发生纠纷时,只能按民事责任来处理。

  据了解,现在大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时,基本都是把彼此的违约金设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遭遇毁约的毕业生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赔偿。如果企业毁约严重影响了学生的求职时机,双方还可以协商解决。

  第三种情况是企业与学生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都规定有起止时间,事实劳动关系则从用工之日算起。”梁伟权认为,这种条件下发生的毁约现象,学生则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法》来解决。但由于学生还没有毕业,很少有人签订劳动合同。据了解,学生在遭遇上述三种情况的毁约后,大多选择沉默,从沮丧的心情中振作起来,重新积极地寻找工作。

    记者手记

  相比大学生毁约,企业毁约的现象着实不多,但因企业毁约常常使一批人受害,更为社会所关注。客观而言,大多数企业毁约也是经营困难下,不得已而为之的策略。如果我们把大学生毁约视作一种职场的正常现象,那么企业毁约也是如此,只是发生的频率很少而已。

  也许有人把大学生毁约当为理所当然,视企业毁约为洪水猛兽。这种思想的根源在于,求职招聘中大学生常常处于弱者,而企业则是强势的一面。然而,抛开这些现象而言,其实学生和企业在签订“三方协议”,也就意味着双方都必须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大学生毁约需要向企业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同样,企业毁约,也要向大学生做出赔偿,这是最浅显不过的道理。

(编辑:王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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