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处级法院无权审理正处级干部”
http://www.vrhr.com 2010-02-09 来源:广州日报

台州一受贿案辩护人放话
“被告人是一个正处级的干部……假如我没有搞错的话,仙居县人民法院哪怕一个院长的级别也低于被告人的级别,这种审判是没有先例的。”刘长春的辩护人
本报讯2月5日,浙江省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刘长春涉嫌受贿一案由仙居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
上午8时30分,身穿休闲服的刘长春在两名法警押送下进入法庭。起诉书称,刘长春从1997年至2007年期间,利用担任台州市国土局长的职务便利,收受五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贿赂金额为128万余元人民币和15000元美金,为相关房产公司在工程验收通过、土地证发放、办理农转用报批、建设用地审批、缓缴土地出让金等方面谋取利益。
当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原是正处级领导,而仙居检察院、法院只有副处级,不能审判刘长春这个正处级“领导”时,又引发了记者席上的一阵哄堂大笑。对此,公诉人指出,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按照被告人刘长春的涉嫌受贿数额,经上级检察机关和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管辖后,由仙居检察院提起公诉、仙居法院审理,符合法律规定。(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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