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流动人员调配费”是对外来工的歧视
2008年2月19日 12:04:45 作者: 关天夫、余颖 来源: 羊城晚报
人大代表雷建威:为广州形象计,宜取消这一收费!
昨日,市人大代表雷建威建议取消“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完善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就业环境。
雷建威指出,该调配费的收费依据是政府依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需要而制定的相关政策。现在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广州市的企业每招用一名非广州市的劳动力,全年就得向政府支付120元的行政费用。“我估算了一下,每年有近2亿元收入”。
雷建威认为,现在再征收“调配费”已失去地区间调节劳动力的作用,与现时社会经济环境发展不相适应。“这对于外来务工人员、还有企业来说是不公平的!是一种歧视!”雷建威激动地说。
雷建威说,早在200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就已发布过《关于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他认为,广州市的发展,需要一个完善、人性化的外来人口管理制度,这样才能对城市的文明、开放、亲民形象起到促进作用。他建议,梳理现行的流动人员管理办法,将流动人员管理与服务所必须开支的行政费用,纳入年度政财预算,由政府财政划拨,并进行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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