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负责人06年薪47.8万元
2008年8月11日 11:10:32 作者: 钟欣 来源: 新快报
国资委称薪酬适当,与责任挂钩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昨天在此间记者会上表示,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是适当的,与职工收入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据李荣融透露,2006年支付给1500多名中央企业负责人的(税前)薪酬总额是5.77亿元,平均(税前)薪酬是47.8万元。
李荣融说,国资委建立之前,企业自定薪酬,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国资委成立之前的2002年,中石化的主要负责人年收入9万,三九集团赵新先的年收入115万。建立了国资委以后,开始把所监管的央企负责人的薪酬纳入规范的轨道,主要是把薪酬与他承担的责任挂钩。
李荣融称,2006年支付给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总额是5.77亿元,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是7685亿元,企业负责人的平均薪酬是47.8万元。2004年到2006年薪酬总额平均年增长14.84%,利润的年均增长是36.7%,他们年薪的年平均增长是14.9%。这三年中,中央企业职工的年均收入增长是15.3%。“也就是说,中央企业平均每年多支出4600万元薪酬,换来了每年增加利润15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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