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试点扩大 粤等15省全部地(市)纳入

2008年2月27日 07:52:18   作者: 宗新   来源: 新快报

    昨天下午,国务院召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吴仪表示,今年决定新增229个扩大试点城市,其中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等15个省(区)全部地(市)纳入试点。由此,在去年88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今年的试点城市将达到317个,数量远远超过去年。

    吴仪说,今年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扩大试点工作对于实现《指导意见》提出的“2010年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的目标”至关重要。

    吴仪要求应确保扩大试点城市在今年二季度启动实施。原则上扩大试点城市要在5月底前制订好实施方案。同时要同步开展实施前的其他准备工作,如宣传培训、社区平台建设、经办管理流程设计、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等,以确保实施方案出台后城镇居民能够尽快参保缴费,方便就医结算,及时享受待遇。到年底,今年扩大试点城市的居民参保率要力争达到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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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快报讯 (记者 刘正旭 通讯员 符信)昨日,记者从广东省政府召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广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全面铺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各项工作方案将于3月底前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6月底前启动实施试点工作。

    副省长李容根出席会议时表示,今年中央财政对广东参保居民补助资金由人均2元,提高到4元;省级财政在原人均35元基础上再提高10元,达到45元,各地财政也有相应增加补助力度。

    据悉,最近国家已批复同意广东的广州等18个市列入2008年国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范围,至此,连同去年列为国家试点城市的梅州、湛江、揭阳3市,广东21个地级以上市被全部列为国家试点。

    去年9月,根据国务院部署,广东在梅州、湛江、揭阳、韶关、惠州、肇庆等6个试点市启动了第一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其中揭阳、梅州、湛江为国家试点)。到目前为止,各地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登记参保人数达112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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